“烈士县”三封红色家书—— 峥嵘岁月酬壮志 字里行间家国情 世界热门
陈家和家书。
胡太生(胜)家书。
(资料图)
胡元祥(强)家书。
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志兵 通讯员 曹仕力 吴华
阳新,全国著名的“烈士县”,革命战争中有20万优秀儿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。
土地革命战争时期,阳新县是湘鄂赣边区重要区域。中国工农红军第十六军九师九团3名年轻战士写给亲人的家书,通过苏区的邮路向家人报送平安,传递革命一定胜利的坚定信心。如今,这些家书均为国家二级革命文物,正是“小小阳新,万众一心;要粮有粮,要兵有兵”的历史见证。
这3名战士寄出家书不久,就倒在血与火的战场上。他们是儿子,是丈夫,也是兄弟,自从走进红军军营,就时刻准备着为革命献身。
烈士家书的字里行间,饱含着对家人的爱,对战友的情,更从不同视角透射出峥嵘岁月的革命图景。
战斗间隙请人代写家书报平安
陈家和,1914年出生于阳新县玉岭乡石溪村。1931年参加红军独立第三师七团,后改编入红十六军九师九团一营二连。
中国工农红军第十六军,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活动在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的一支主力红军。
1931年春,红十六军进行整编,保留第九师的番号。7月,红十六军转战阳新,将鄂东南红军独立第三师编入红十六军第九师九团。在取得第三次反“围剿”斗争胜利后,部队来到阳新县阳辛镇休整。
尽管这里距陈家和的家乡不足百里,但因部队纪律,他无法回家。7月19日,思念父母的陈家和请人代写了一封书信寄往家乡,给双亲报平安。由于是请人代写,信中他的姓名被写成“程家河”。
陈家和的父亲陈颜永收信后愈加思儿心切,于12月16日找到玉岭乡苏维埃政府,提出前往部队看望儿子的要求,乡苏维埃政府为他开具了一封介绍信。
这也许是陈颜永最后一次见到自己的儿子了。在1933年进军湖南的一次战斗中,陈家和英勇牺牲,年仅19岁。
一封信提及的3名战友都成为烈士
胡太胜,1907年出生在阳新县木港镇子山村。1931年8月,从红三师改编到红十六军九师九团迫击炮连。
胡太胜写给哥哥胡太兴的一封家书,同样是代写的,名字中的“胜”写成了“生”。此信日期为“二月十九日晚”,按信中所书“胡开金去年我军进攻江西靖安时失掉联络,现又回来了”,据《湘鄂赣苏区史》记载,这场战斗发生于1932年10月,因此这封信应写于1933年2月19日。
信的开头,胡太胜就表达了对家人思念之情,“特别是相隔两年,没有得知家地情况和家庭生活怎样,这是使我时刻挂念!”在艰苦的武装斗争中,他已是两年没有和家人联系了。文末,他特别嘱咐“收信时请转知我妻袁爱梅知悉”。从胡氏族谱中未能查到其后代,说明他们新婚不久,胡太胜就参加了红军。
胡太胜在信中提到了3位战友,均在此后的战斗中光荣牺牲。胡开金,1905年生于阳新县木港镇枣园村,1934年1月在阳新王文突围战中牺牲;胡开模,1909年生于阳新县木港镇子山村,1934年1月在江西排埠战斗中牺牲;王义芳,1911年生于阳新县木港镇子山村,1933年4月在江西省株木桥战斗中牺牲。
而1933年7月,也就是寄出这封信不到半年后,胡太胜在湖南平江的战斗中牺牲。
红军家属粮食问题可申请优待
胡元祥(强),1912年生于阳新县木港镇石溪村,1931年参加红军。
胡元强出生仅5个月,54岁的父亲便去世了,由46岁的母亲柯氏独自抚养成人。
19岁参军,因通信不便,胡元强近两年时间未能给母亲写信,更不能回家待奉,深感愧疚。对于年过六旬的母亲生活中的困难,他希望母亲能够自我克服,粮食问题可向当地苏维埃政府申请优待,“候我军回鄂,请假回家,助奉大人。”
1930年5月,阳新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后,即颁布《互助耕作条例》,其中对于红军现役官兵和士兵家属实行耕作互助。1931年11月临时中央政府制定的《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》规定:红军战士在服务期间,无劳动力耕种家中土地或分得之公田,应由苏维埃政府(区政府计划,乡政府执行)派人帮助全部耕种、灌溉、收获工作,所派人工,每年不得少于五十工,红军战士家中缺少劳动力的,应按其需要予以补助。
对于像胡元强母亲这样的红军家属,玉岭乡苏维埃政府须执行《互助耕作条例》和《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》相关规定,妥善解决生产生活困难。
1933年,胡元强在阳新岩泉的战斗中牺牲。我们不知道,他请假回家短暂看望母亲的愿望是否实现了。
图片提供:省档案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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